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栽赃(2 / 3)

虽名为拘押,实则礼遇周到。

萧允弘随参军入二堂东耳房,一名小吏奉铜盘接仪刀:“请将军暂释龙雀。”

金玉带轻响,萧允弘将那镶玉佩刀放入铜盘后,为避武将持械之嫌,那京兆尹这才从屏风后徐徐现身。

此人名金文昱,非京中士族人士,不曾与萧允弘熟识,但自是互有耳闻,需打个照面。

“将军忧勤王事,然三木之下恐污尊目,西厢备酪浆,伏惟监刑。”

萧允弘未语,略略颔首,进了侧堂。

堂内阴凉沉肃,隔着薄纱帘影,他只隐约可见苏婉俯首立于厅下。

“威!”京兆尹金文昱正襟危坐,上首明镜高悬,沉声道:“此案为商讼,按例伤者立言,商户跪辩,双方陈词,刻漏为记。”

苏婉闻言,毫不迟疑,顺律跪于堂下,身姿不卑不亢。

那妇人则站在另侧,亦知此处非市井,少了几分无赖:“民妇崔氏,购此「玉肌粉」于东市兰芷铺中,用了两日后遍身红痒,痛痒钻心。”

说罢,露出手臂处斑驳红疹,又将一只青瓷罐呈上:“此乃所用香粉。”

法曹参军颔首,命一旁书吏录状,又唤医工上前验疹。

医工近前,略辨片刻,回禀:“疹如粟粒,色朱偏紫,触之灼热,多为接触所致,难辨源由。”

“店中未用此类器皿!”苏婉起身,目色清正,神情自若:“本铺所售「玉肌粉」皆用鎏银螺钿香盒,并封以火漆‘验讫’印记。”

说罢,堂下候着的兰芷小厮捧出数盒「玉肌粉」呈上,盒面光润,漆封犹在。

“我那香盒早换下了!”崔氏旋即狡辩:“家中小儿顽皮,将原盒打破,我便换了寻常瓷罐。”

“你称市券遗失,那又如何证明所购之物确为我兰芷所售?”苏婉不紧不慢:

“铺中每件货品皆按名册记账,客人姓氏、数目、批次皆可追溯。既称在我店中所购,账本中理当有据。”

一语既出,参军颔首:“市署之人,去兰芷香铺调取账簿。”

另有刑部工师,将原香粉与涉事粉分别取样,以油调和,分置银碟之上,覆以轻纱。

比对其色泽、香气、粉质细度,又以小匙搅动触感,言道:“两者味、色、性状皆相左,涉事粉杂质粗重,并含异香,疑有掺料。”

“崔氏。”法曹参军转目看她,“你所持香粉与兰芷之物并不相合,作何解释?”

“彼……彼物非我所得,是……是邻里张媪前日来串门所赠,说是她买于兰芷,我只贪香,便用之……”

参军听罢,又唤皂隶去崔氏住处寻那邻媪。

萧允弘在幕后凝视着苏婉,面上沉静如昔,心中却倏地升起一股莫名的躁意。

他从前也在刑堂旁听过不知凡几,却从未有这般焦灼之感。

约莫一炷香后,皂隶带一老媪至堂。

那老媪跪地俯首:“民妇无赠予之事,且向来用的是坊中王家的自制香粉……”

法曹再度派人核账,未几便返:“兰芷账簿中无张媪、崔氏名讳。”

堂木再响,京兆尹沉声断道:“苏氏所售粉质无咎,经比验无失,账目清晰。”

“崔氏一则疹因不明,二则谎词连连,未能持券为证,却扰商骂市,意图私讼取利。”

“依《贼盗律》第二十七条,诬人财货者,杖责二十,赔绢三匹以赎商户声誉。”

“退堂!”

那崔氏已面如灰土,声声告饶,被役人拖出,惹得看押廊下的听讼百姓暗暗低语。

萧允弘自始便笃信苏婉无失,方才蒋路遥已查探得知,那崔氏娘家乃水脚商贩,近来赌债缠身。其极可能受青云坊旁的铺子买通指使,故意闹事,一面可攫取赔资,一面可坏兰芷名声。

只是这妇人不谙律令,又胆大,竟然将买香粉的碎银都暗自吞了,连凭证都不曾有就敢诬告。

真要论起诬告商贾,杖责外或有牢狱之灾,她才会在堂上支支吾吾,不敢自陷险境。

萧允弘思及此,指尖在袖下轻叩,京兆府断狱讲求“官不代民讼”,更忌军职越俎。他虽心中有数,却不得插手,否则便是武人干预台狱,反叫苏婉落人口实。

只是当曹吏捧卷呈验时,他竟比她更急于一纸清白。萧允弘心念电闪,他知她向来稳妥,无把握之事从不启口,遑论行事。

苏婉低低吐出胸中闷气,肩头微松,诸香料皆经她亲自监制,何尝容得半点滥竽?更勿言为了此等蝇头小利去以次充好。

京兆府堂上受审,众目睽睽之下,据礼而言,紧绷得令人发昏,此刻苏婉却仍整衣趋前,拢袖低头行礼:“小女谢大人明鉴。”

金文昱才得暇细看,此女面若满月,肤似凝脂,琼鼻丰隆,眉目澄澈。

杏眼水波盈盈,却无娇怯谄媚,自是世家女子的稳持,少了几分寻常市肆女贾的张扬。

先前因案情严肃,金文昱面色冷峻,现下敛了些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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